“我知道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啟示錄3:15-16〕這是主耶穌寫信給七教會最後的一封信,亦是最嚴厲的一封。
曾經為一個集體活動建立活動照片檔案網,答應了某雜誌老總兩日後「有相睇」,於是細心地為上載方式寫出了步驟,希望各參與者自行上載照片,兩天期滿還餘下一位參與者未有交相。一週後,未交相的那位通知我要到下次見面時才將活動照片的光碟交給我,心想:「如此簡單的上載方式又怎能夠攔得住這位經常寫網誌的人呢?似乎是依賴的劣根性在作怪。」於是我再建議她依照我提供的方法上載到檔案網內。
可惜兩週已過去了,還是沒有動靜!也許她感到自己已〝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啟示錄3:17〕看來我還是要效法主耶穌〝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哈利路亞!
圖:《幹事》
Saturday, November 7, 2009
不冷不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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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你那位朋友似乎真的有問題。
碰到這種不冷不熱的人算是你走運了,至少他沒有惡意破壞,以後不著意他便是了。願主的愛與您同在,
正所謂不吐不快,此事既已〝吐出去〞,我的心已平服了。謝謝兩位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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