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位朋友問:「怎樣能夠把照片賣出去?」心想:「我也想知道啊!」我只好將我僅有的那幾次「被動性」賣照片的經歷告訴了她。
所謂「被動性」,所指的是非一般性的商業行為,那就是大部分的投資都是為了個人興趣,而不是為了金錢回報,往往賣價不能反映作品的價值,作品並沒有市場價,只反映買方的預算以及賣方的意願的妥協。
相對地就有所謂「主動性」賣照片。那就是一般性的買賣行為,大部分的投資都是為了金錢回報,因此也有市場價值。
曾經有位畫家前輩告訴我:「真正的藝術家都是業餘的,全職的藝術家都是商業藝術工作者,為金錢而藝術,其作品多少會帶點銅臭味!」
我曾經為了養家而替別人拍照,在一次特別的聚會中我把一些「養家」的人像作品交給幾位英國皇家攝影學會的評審員看,他們的意見是「一輯頗重商業味的作品」。當年我曾為此而感到高興,卻其實都是一些充滿了銅臭的作品!
我為身為業餘藝術家而慶幸!
圖:《出賣照片》攝於南丫島
Wednesday, July 20, 2011
出賣的不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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