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13, 2015

街頭創作

圖:《塗鴉》元庸盧】前巷
photo taken on Nikon F6
Nikkor AF 35-70mm F3.3-45
Ilford Delta 400 B&W film
在香港的公眾地方未經許可而塗鴉者,是觸犯香港的公眾衛生條例,或被控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來定罪。然而不少藝術家卻偏喜歡在街頭創作塗鴉藝術。令我佩服之處是塗鴉藝術家能在隨時會被檢控的陰霾壓力下完成大型的戶外作品。

多年前在灣仔的交加街及太原街拍攝露天市集,作品展覽期間我安排了一個工作坊,帶著一眾參加者到現場示範如何拍攝露天市集,其間有學員問:「怎樣能克服在街頭拍攝時遇到主題人物的惡言冷語的壓力?」我簡單地回答:「要視乎攝作與主題人物有否衝突,我會向主題人物說明來意,獲其同意後才開機。這比用偷拍的方法多了主題人物的共悉,甚至得到一些有關人物的背景有助設計畫面。那樣就沒有壓力了。」學員聽後還是一臉愁容...

當時我在心想:「拍攝街頭人物大不了比人家大罵,總比塗鴉藝術家有被政府檢控的風險好得多。」


2 comments:

Robin Leung 梁萬威 said...

溫哥華有街頭塗鴉藝術家把街坊人頭加到牆上作品,每個頭還要收費若干。寓搵錢於藝術之中,好有生意頭腦!

Bendick Leung 梁萬斯 said...

這是兩地文化之差異,香港的文化與法律實在太守舊了,並沒有與時並進,已有被大陸趕上的跡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