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時居於西環,晚飯後常隨家人攜凳至附近「公園仔」散步。那時未有「公共空間」這般抽象的說法,街坊都務實地以「公園仔」「街邊空地」相稱。人們在此乘涼、閒談,孩童則捉蜻蜓、吃麥芽糖、跳飛機——那是屬於家庭與鄰里的日常。
所謂公共空間,不外乎供公眾自由活動之地。然而隨時代流轉,其意義與使用方式亦悄然改變。
年初時代廣場因出租公共空間引發爭議,一時之間,這些地方竟成民眾洩憤的舞台。風波過後,公共空間又剩下什麼?或許有人滿足於如旺角行人專用區般的喧鬧,但我卻感到失落。當中的家庭與鄰里互動早已稀薄,這般「使用」,與其說是共享,不如說是另一種對公共意義的扭曲。
今日香港,重建鄰里之情,竟比保育更難。
圖:《冷漠的公共空間》攝於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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