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29, 2010

感光的心

光,對不少人來說有著不同的意義,大體上都帶點正面的象徵,它是希望、救贖、正義、光明、革新、解脫、溫暖、生命…

在創世之初,神 先造了光,分了晝夜,因此光與暗便成了絕配。因為光是從暗裡分出來的,它們根本就是一體。光的實用價值是照明,因此人就能看見。光對攝影來說亦是至為重要的,因為沒有光就沒有攝影。

我在妙想…假如每一位攝影朋友都能夠在每一張照片上表現光的真正意義,那麼光 不但可以照耀整個世界也能點亮每一位正在黑暗中摸索的人。

張眼的不一定能夠看得見光,失明的也不一定不明白光的意義,關鍵是有否一顆感 光 的心…

圖:《光、暗同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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