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在六年前結識了兩位藝術前輩之後我才開始舉辦作品展覽,我曾參與的作品展覽不算多,在六年間大大小小的加起也只有十幾次。每次展覽我都會堅持自己的原則。對我來說每一次展覽都是得来不易的寶貴機會,每一次我都會全神貫注地處理好我的作品,因為展示的作品不單是代表我的創作理念,也表示我對那個場合的尊重。
我會為積累多時的概念尋找適當的影像及媒介表現出來,所謂創作也包括媒介與展示的配合,同一組影像以不同的媒介來展示,將會帶來不一樣的效果。最簡單的例子就是用光面相紙還是用啞面相紙輸出影像更能加強創作概念的感染力。要做這樣的一個決定有時候是需要將影像輸出在兩種相紙上來判斷。當經驗豐富了以後就不再需要花這點時間。
攝影是手段而藝術是目的,作品能否達到目的要視乎手段是否到位,也就是說光影、景深、快門、曝光、反差、色溫、色度、微粒、雜訊、解像、取景、對焦、等等的配合與控制。就如書法藝術中的用筆、用墨與用紙同一道理。初學者每每要花時間去考慮那些技術問題,那是好的,因為那是經過思考的作品,不是除意碰彩所得到的,在態度上已拿到了一百分。經過不斷的犯錯與更正,久而久之技術便交由潛意式來控制,便接通了心靈。
圖:《展示》
Thursday, April 22, 2010
展覽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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