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為「雜 念 集」擴闊了55%的視野,感覺上是開朗了。這感覺部分是屬於心理上的,狹窄的篇幅讓左右兩旁出現過多的空位,感覺有點浪費。另一部分的感覺是來自生理,我(們)的眼睛是分佈在左右兩旁的,因此橫向的視野範圍要比縱向的視野範圍大,寬闊的篇幅會較為悅眼。其實這寬闊的篇幅早於1843年已有人採用在攝影上(全景攝影),直到1888年軟片發明後,就陸續有全景相機推出市場,直到現在的16:9數位年代。平面視覺藝術在框架的「長寬比」上是沒有必然的客觀標準,主要都是創作的主觀決定,這點亦是創作的一部分。言而至今還有很多朋友甘願將自己的視野困在別人的框架之內,被一些客觀的標準侷限了創作的自由。似乎他們的創作是為了配合4R、12R、 A4、postcard(明信片)、 4:3、 APS、 full-frame(全度)、full-film(全底)、沙龍度、 640 x 480、1280 x 1024、相架、觀景器、‧‧‧
也許是我的誤解,他們不是在創作!
圖:《框架裏的異彩 The Stereotype Creation》
Thursday, February 21, 2008
為「長寬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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