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娛樂新聞更新聞的遺產爭奪案的傳召證人作供的程序已於昨天完成。就新聞紙所說,為了涉案遺囑是否因風水法事而引致,昨天竟傳召了雙方的風水專家證人。這是否就意味到風水法事真的能令人誤立遺囑呢?這些法律人事似乎要証明〝原因與影響〞的關係,風水法事是原因,影響的是誤立遺囑。問題是這種關係是沒有科學根據的,也許另一種說法就是目前的科學還未能完滿地解釋這種關係。然而,為什麼法官能接受傳召風水專家證人作供的請求?而雙方律師亦竟會提出這些沒有科學根據的理據?更可笑的是法官竟接受控方專家證人的專業資格,而否定了辯方的專家證人,理據似乎就是前者獲中國國家認可註冊,並從事過以百計的法事,而後者卻九成屬自學。這是否就意味著專家是註冊出來的,而不是自學出來的。
法律是否就可以漠視自然定律?是否就有能力判斷形而上的專業資格?是否重複地做了數百次的荒唐就可以成為專家?
當我想到化著英式裝束,帶著外國人的假「法」,掛著「成人口水肩」,說著滿口不是中文的專業人事攪出這一齣無理據的〝原因與影響〞鬧劇時,我有點心寒。也許在千里之外的我被新聞紙誤導了。
圖:《判官》
Saturday, July 11, 2009
胡塗縣官、假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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