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藝術修為是什麼一回事,首先要了解「何謂藝術?」、「藝術是什麼?」。當您向不同的藝術家問這樣的一個問題時,您會聽到不同的解說,亦有不少藝術家從來沒有認真地去想過這個問題,一時之間交代不出什麼,就衹好胡扯到別的地方上去。請您不要驚訝,因為藝術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藝術定義是受到當代的主觀與客觀因素的轉變所影響的。所謂主觀因素就是藝術家本身的修養,包括個人經歷、家庭背景、民族世習、教育文化等等。而客觀因素則是藝術家所面對的規範,例如政治環境、經濟條件、社會問題、道德標準、主流文化、藝術門派等等。
然而,我們仍是可以從先賢的解說中對「何謂藝術?」、「藝術是什麼?」得到一點啟發。可笑的是對這些問題感興趣的似乎都是西方的哲學先賢。例如:柏拉圖的藝術即模仿、亞里斯多德的藝術即認知、阿伯提的藝術即再現自然、修謨的藝術即品味的對象、康德的藝術即可溝通的愉悅、叔本華的藝術即啟示、黑格爾的藝術即理想的典型、尼采的藝術即救贖、托爾斯泰的藝術即情感交流、弗洛伊德的藝術即症狀、…
在各先賢的解說中,英國藝評家、哲學家克萊夫‧貝爾 (Clive Bell,1881-1964) 的定義較為容易理解及被較多人採納。貝爾曾嘗試為各種出色的藝術作品尋找其共同屬性,他的唯一結論就是“有意味的形式”。“意味”就是藝術本質的真實性,而美國哲學家蘇珊‧朗格(Susanne K. Langer, 1895-1982) 稱之為“生命的意味”,朗格認為“生命的意味是運用藝術將情感生活客觀化的結果”。那麼藝術亦可以被理解為展現生命的意味的一種形式。(待續)
圖:《音符梯階》
Thursday, December 24, 2009
淺談藝術修為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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