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黄昏剛過,天色就馬上黑下來。石階路並沒有街燈,我們拿著手電筒拾級而下。見到在大路的灣角處有一堆柴火,居民圍在火邊的空地,邊吃飯邊閒話家常,幾個小孩輪流踩著高蹺(註一),融合的鄰里鄉情令人羡慕,這正是公共空間的理想用途。
走進了飯店,已坐了幾桌客人,就只剩下幾尾小的野生桂魚,我們卻興幸在下午已吃過了最肥美的一條。
晚上打著邊爐(註二)向店主打聽去鳳凰城的路。店主帶著湖南口音熱誠地說:「從芙蓉鎮去鳳凰城「打的」就可以了,我可以為你們叫車,車資一百五十元。」
第二天,在晨光熹微的清晨(註三)走到河邊欣賞煙水淋漓的景致,有艇婦問:「渡河否?」我們整聲回問:「費用若何?」艇婦答:「兩塊錢?」我們整聲回答:「我們給你五塊錢,你獨自在河划艇如何?」艇婦:「?」我將五塊錢放在她手中,對她說:「你在河上划一會艇,我們會示意你回岸的。」迅間,我們就進入了“清奇”、“幽玄”的境界。於是我們就拍了一些照片。
吃過早點後,店主為我們安排的專車亦已開到,收拾行装後便馬上出發。
註一:請參閱《兒童與原始人的藝術》附圖二。
註二:這裏「打邊爐」的意思是指在冬天人們圍坐着煤爐,以大毛氈蓋在各人的大腿之上成像帳篷般將煤爐的熱氣留存在毛氈之內而不馬上擴散到冷空間之中。
註三:「清晨」在這裏的意思是指「晨光漸露而景物開始變得清澈的時候」,不是 依“香港天聞台台長林超英的理解,清晨是指午夜后1至3时。”(摘自文滙報)
圖:《輕舟獨漾煙水寒》猛洞河之冬
Saturday, September 6, 2008
湘西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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