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3, 2009

「自己」的存在

安排了今天晚上的飛機回家,臨行前問太太需要帶些什麼回家,她說:「帶您的人回來便已足夠了。」對,有什麼比「自己」更重要。

假如沒有「自己」,這個世界便不算存在,因為祇有「自己」才能感受這個世界的存在,也就是說別人所感受到的世界與「自已」所感受到的世界不會是完全一樣。當然,科學家們對世界的客觀存在比較有興趣,他們窮一生之力尋找客觀的証據來証明世界的存在,把「自己」的存在置於次位,甚是乎忘記了。

然而,主觀世界的存在是不需要証明的,衹要「自己」能感受到便足夠了。能感受到主觀世界的存在,必就能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因此,生活才有意義。有宗教信仰的人們會感受到他們所信仰的「神」的存在,因此,他們的生活亦變得有意義。當然,仍有一些科學家要千方百計地去証明「神」的存在或不存在,他們似乎都要把「自己」的存在忘記了。

初次接觸宗教是在唸小學的時候,當時對宗教的認知祇是一些動聽的故事,似乎都與寓言故事混淆在一起。然而,印象最深刻的一句就是〝信主得永生〞。這個「信」字包含了主觀與感受,不需要証明,是直接的溝通。主觀的世界亦如是、「自己」的存在亦如是。

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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