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anuary 29, 2009

藝術行規

香港某大學開辦了藝術行政碩士課程,在我認識的朋友中就有兩位正在修讀此課程,我不知道這個課程的內容是怎樣,我亦沒有刻意地向朋友們請教,祇是在一次攝影展的開幕會上其中一位朋友引述了他在課堂上所學,他似乎也說不清楚什麽而要由另一位朋友補充。然而,他們所引述的似乎都是一些藝術史上的東西,與行政無直接的關係,也許研究藝術行政必先要學習藝術史吧。

從管理學角度看藝術行政,「藝術」是一類行業,它的產品可以是有實體的(如油畫、雕塑品)或是無實體的(如藝術策展、藝術顧問),而「行政」就涉及到行業中公司的管理方式的優化,藉此增強公司在行業中的競爭力。當然每一類行業都有它的「行規」,我認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產品價值結構及與此行業運作行為有關的法律與法規,而客戶的行為也是與一般產品的客戶行為有所區別而顯得重要。

也許作為藝術家及管理從業員的我也需要抽點時間去了解這些形而下的「藝術行規」。


圖:《靚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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