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攝影「前輩」,要攝取魚兒生龍活虎的跳躍鏡頭,把剛燒好的開水往魚缸裏灌。又有位攝影「同道」,不想別人也拍攝到難得的並蒂蓮,拍過了幾張之後,便拿著預備好的釣魚杆,把並蒂蓮打個落花流水!花、鳥、魚、虫都是大自然孕育出來的生命,為了拍得幾張照片,竟然如此殘忍地對待他們!
要掌握魚兒雀躍的時刻,何不多觀察魚兒的生活。花好比人,難得有並蒂之時,怎忍心去棒打鴛鴦呢?攝影是創作,不是攪破壞,拍攝的過程應該是快樂無憾的。”(註)
想起了一位藝術界的前輩也曾對我說:「不要輕易將您的創作理念告訴別人,除非您的創作已經面世。藝術界裏就是有很多的藝術抄作人,會拿走您的創作理念據為己有。」 也許藝術界前輩曾有過不幸的曹遇。
我深信埋沒良心的創作,不會是好的創作。
註:摘自我在《2004年中國優秀攝影家》獲選作品的文章
Saturday, May 10, 2008
埋沒良心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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