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3, 2008

攝影的規條

不知從那時開始,也不知是那位攝影大師的作為,為攝影界定下了拍攝的「黃金時間」,亦有些攝影大師說:「要拍靚相,就千祈唔好用平光拍!」前者為取其變化中的暖調斜陽營造效果,後者則是避免平光減弱物體的質感及立體表現。對拍攝資歷較淺的影友來說無疑是一種有用的指引,然而,不少資歷深厚的「大師」仍對此如戒律般服從,以為在「黃金時間」以外或以「平光」拍攝難有作為,此舉實在自設枷鎖,結果就錯過了不少創作的機會。

有次與某攝影大師到內地採風,就遇到類似的情況。在山上,大師認為「黃金時間」未到,就與好茶的畫家吃茶去,我卻見光線已有可造之處,便走了出去,之後有位前輩亦隨我而來。因為在山上的原故,陽光未到「黃金時間」就開始被山勢所擋,幸好我早了一步到達理想景點,仍有陽光的照耀。之後就聽到攝影大師及畫家在遠處走來的聲音,大師大聲問:「您那處的角度如何?」我答:「比您那處好多了!」之後聽到畫家說:「太陽下山了,趕不及到前面了!」

《太行十七峰》(圖)就是以平光(正光)拍攝的作品。此作就是利用受正光的山〔實體的面〕與前山的影〔虛體的面〕形成意象的空間。這些都是平面設計與中國空間創造的基本方法,那些攝影大師當然有所不知!

跟一位初相識的大學設計系講師茶敘,他說:「要創作就要破規條!」

圖:《太行十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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