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ly 28, 2008

以展覽之名

有位已「上了位」的畫家前輩對我說:「攪作品展覽沒有用,還是直接找老細買畫好過。」
又有位畫廊老板對我說:「攪展覽沒有用,還是找老細攪project,賣藝術品好過。」
有位攝影朋友對我說:「攪攝影展覽最緊要有傳媒採訪。」
亦有位攝影朋友對我說:「攪展覽最緊要吸引畫廊老細來看。」
又有位想辦攝影聯展的畫家前輩對我說:「攪攝影聯展要找名人攝影家,不要與無名攝影家同場展出。」
又有位攝影朋友對我說:「攪展覽祗是向朋友表達敬意。」
又有位商家繳了位過氣舞蹈演員,在其公司的showroom為舞蹈演員劃的畫攪了個賑災義賣畫展作招徠。

假如問以上諸位「藝術是什麼?」諸位的答將會是:藝術是老細買的、藝術是傳媒採訪的 、藝術是吸引畫廊老細的 、藝術是借名家一用的 、藝術是向朋友表達敬意的 、藝術是作招徠的 ‧‧‧

似乎對一些朋友來說,辦藝術展覽的主要意義都不再是為了藝術創作,而是有更「合理」的主觀目的。


圖:《別有用心的展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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