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了竹林後,便從公園的南端出口離開。走在街上才發現靠公園的一邊街道被僻為臨時規範攤檔,都是賣鮮肉、蔬果的小販,攤檔都是單一的設計,每個單位面積約為兩米乘一米半,比香港的官方規範露天攤檔面積(4呎x 3呎)大了接近三倍。我選了幾個有點意思的攤檔做記錄,小販們都十分友善地讓我拍照,當我拍完一個賣鮮魚的攤檔後,旁邊也是賣鮮魚的小販對我笑着說:「唏,我的魚不好嗎?幹嗎不為我拍照?」那種氣氛與香港露天市集的有很大分別,拍攝香港的露天市集先要與小販們溝通,才有機會拍下他們的攤檔貨品,假如要把小販的面目也拍下來,就要花一點遊說的工夫了。
所為「有點意思的攤檔」,就是賣鮮肉的攤檔也在同一張肉枱上擺放着煑熟了的 “五香牛肉”,賣烤鴨的攤檔也同時在賣狗肉。據說食狗肉的嗜好是漢高祖劉邦吃過樊噲煑的狗肉後,漢人便開始吃狗肉。 也許劉邦也沒有計較交义感染的問題,因此漢人也如是,那些小販亦也如是。
圖:《肉檔》
Friday, October 17, 2008
連雲港的印象(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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