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看過《香港藝術會否淪為跳蚤市場的手工藝?》文章後便問:「藝術品與工藝品有何分別?」我心想:「你能夠有此心意去了解兩者之分別,總比當日在場的「藝術家」那種無動於衷的心態正面。」
「藝術品與工藝品有何分別?」是一個頗為爭議性的問題,你既感到兩者有分別,卻又不能說清楚分別在那處。這個感覺是因人而異的,視乎各人的藝術修養而異,因此同一件作品在甲君的心目中會是一件藝術品,在乙君的眼裏卻是一件工藝品。這是主觀的因素,亦因此而產生了爭議。 然而,在一些主觀性的抗辯之中,仍然可以找出一些合理的見解,作為客觀的分析。
工藝品的製作是熟練的工作。 任何工藝品必須涉及技術的應用。「工藝」這個詞,是來自德文 Kraft,就是權力或能力的意思。工藝品涉及技術,卻不一定是機械技術,因為工藝品不是由高技術的機器大量地生產。工藝品意味著應用人類的智慧與手而製成的作品。雖然工匠(工藝品製作人)要使用工具製作,但在某程度上,工具本身卻能夠在獨立於工匠的指導之下來完成一項任務,因此工藝不是工藝技能的問題,而是怎樣使用工具的學問。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工藝品的概念源於作為生產有實際用途的物件。然而,至少在18世紀以來,藝術品就被視為沒有實用價值的東西,是典型的無功利性功能的東西。工藝一般都傾向於生產有各種實際用途的東西,工藝品通常圍繞著一個實用的目的而美化作品本身以取悅使用者。以這種目的製作出來的作品儘管相當漂亮,卻不是藝術品。
工藝品製作通常是一個有預期結果的活動。工藝品製作是基於一個公式或製作工序,所有參與製作者每一次都遵循相同的方式,最終都會達到大致相同的結果。雖然它涉及到創造的東西,最終產品卻總是相同的,因此沒有太多的變化空間。
藝術活動的結果卻是不可預料的,是開放的。例如,在一個繪畫項目中,所有參與者可以使用同樣材料的紙和鉛筆作開始,也許要求他們創造一幅圖畫來表達親情。該項目的結果將會創造出許多幅不同的作品,因為參與者使用不同的創作方案來表達相同的畫題。也許最終這些作品並不一定被視為藝術,但是創造一幅能超越「繪畫技術的本性」和「繪畫材料的本質」的原創作品是可能的。藝術就是一種超越它本身的材料與技術的工作,藉此以一種有意義的和持久的方式創造一個原本的陳述和表達。
對美學有充分體現的偉大啟蒙哲學家康德(Immanuel Kant)對藝術作品本質作了終極性的定義:「藝術作品純粹在想像的層面上打動人心,除了培育人的氣質之外,它並沒有任何實際效用。」 也許相對來說,工藝品的終極性定義就是「沒有想像力的藝術品」。
圖:《想像的空間》
Wednesday, March 26, 2008
沒有想像力的藝術品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