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1, 2008

為藝術品定一個「社區價錢」?

為了明天開始的「賣藝攤檔」,昨晚便選了一些「試作品」(artist proof)「應市」。那些「試作品」是過去幾年出席「茶聚」(註一)時與在場的攝影家及畫家分享的習作。近年我已經很少輸出「試作品」了,都轉為在電腦屏幕上的「試看品」。那些「試作品」都是在我的「日光暗房」(daylight darkroom)內制作的,以A4格式的打印相紙作載體。我在三年前的個展中展出的作品,也是在我的「日光暗房」內製作的。

要賣貨就要定價錢。「賣價」在市場營銷學上並不是一個獨立的項目,而是「調合營銷」(Marketing Mix)(註二)中的一個環節。簡單地說價錢就是要視乎其他環節的整體調合來決定。然而,為藝術品定價錢是一門專業。在這種攤檔型式之下賣藝術品總不能參考在畫廊的賣價,除了賣場及本身的裝潢欠奉之外,入場的觀眾又有多少人願意花錢買藝術品呢?然而這次活動的主題「藝術與社區連線」多少帶來點啟示,也許就要將藝術品定一個「社區價」才能連成一筆交易。幸好去年在灣仔露天市集曾向小販們學得一召半式的販賣絕技,加上「市集戰衣」(圖),明天一定大派用場。

然而,為藝術品定價錢絕不能直接比較別家的同類型作品,有價值的藝術品是獨特的,應該是無與倫比的。問題是,是否有像伯樂的賣家?也許藝術品的價錢不能以「調合營銷」的策略來決定,要決定的不是價錢(price)而是價值 (value)。那麼新的「調合營銷」(註三)策略似乎會更有效。當然,藝術品本身的水平亦不可忽視。

那麼提高了藝術品的價值是否就能夠相對地提高在社區的賣價呢?也許在明天了解市況後便有答案。

註一:請參看相關文章《這種身份、那種心態》及《台下十年功
註二:「調合營銷」(Marketing Mix)基本環節有 5項,亦稱為5P’s,就是product、 price、 place、 promotion and people.而加入package就成為6P’s。
註三:新的「調合營銷」包括people、passion、processes、platform、partner and public relations。
圖:《市集戰衣》

後話:在「賣藝攤檔」的第一天竟然下起雨來,一切理論都隨水消逝。最後淪為賣雨傘的小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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